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组织开展了《国能(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骆驼山煤矿11采区16号煤层地面井瓦斯排采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评审工作。目前,该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东,0473—6993042
附件:《国能(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骆驼山煤矿11采区16号煤层地面井瓦斯排采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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