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乌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乌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将聚焦“十五五”目标,通过前期调研与专题研究,科学制定乌海市2026-2030年矿产资源总体布局。工作内容包括数据库建设、环境及水资源论证等支撑任务,保障绿色高效开发。
二、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矿区群众补偿与安置纠纷、就业与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破坏、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决策可能引发的其他社会矛盾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对本决策事项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及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对该决策事项持何种态度;对该决策事项有何种利益诉求;对该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有何种意见和建议;其他关于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和注意事项
在公示期内,民众可直接向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针对《乌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看法与建议。
单位名称: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
联系人:梁容飞
联系电话:13847355856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无具体联系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将不予反馈。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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