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要求,依据《自治区级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服务指南》《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组织开展了《乌海市润德商贸有限公司鑫源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评审工作。目前,该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矿管股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东,0473—6993042
附件:《乌海市润德商贸有限公司鑫源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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