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要求,依据《自治区级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服务指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4号整合区制碱及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4号整合区制碱及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唐乐,0473—699202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4号整合区制碱及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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