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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1至K15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料场)工程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3日对《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1至K15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料场)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1至K15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料场)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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