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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关于召开中环广场项目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作者: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中环广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利害关系人: 

  巴盟天元房地产开发公司乌海分公司向我局申请中环广场加建六层方案调整,我局已受理。为充分保障中环广场项目所在区域购房人的权益和方案调整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规定,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1月3日9:30 

  二、听证会地点: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乌海市自然资源海勃湾分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四、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人数及产生方式: 

  1、申请人听证代表:3名 

  2、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5名,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产生方式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报名人数超过5名的,由报名参加人员通过自行推举的方式确定5名代表。 

  3、逾期未提出申请、未能提供听证代表名单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五、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参加),听证会召开时听证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或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利害关系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携带以下材料:1.听证书面申请,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3.相关证明资料(购房合同)正本、复印件。将相关材料送交至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308房间。 

  联 系 人:薛天亮     联系电话:0473-6995512 

  七、听证公告发布方式:乌海日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规划公示公告栏目内(网址:http://zrzy.wuhai.gov.cn/zwgk/gsgg/ghgsgg)、原万联广场现场及周边公告栏。 

  八、调整前后的方案可在本公告提供网址和现场公示中查看。 

  特此公告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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