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海南区3处、乌达区1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海南区3处、乌达区1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7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0473—6992027
附件:海南区3处、乌达区1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4年5月17日
海南区3处、乌达区1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通过评审名单
| 序号 |
辖 区 |
方案名称 |
| 1 |
海南区 |
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0至K12区段临时用地(混凝土拌合站)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
| 2 |
海南区 |
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2至K13区段(制梁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报告 |
| 3 |
海南区 |
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3至K14区段(拌合站)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报告 |
| 4 |
乌达区 |
《内蒙古广远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颗粒硅配套15万吨纳米硅项目临时用地(拌合站)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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