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827号)、《内蒙古自治区 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矿山企业抽取9家进行了地质环境境治理检查,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2022年度抽取全市9家矿山企业(乌海市新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海勃湾隆盛石灰石矿、海勃湾区王羊奂白云岩矿、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内蒙古源通长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乌海市海南区石峡谷南水泥用石灰岩矿、乌海市蒙恒砂石有限公司海南区麻黄沟西砂砾石矿、海南区巴音陶亥乡鑫隆石英砂厂、海南区海西朱卫军石灰石矿)开展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乌海市新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边坡记录填写不规范;202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书没有按照编制大纲编制。
2.海勃湾隆盛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过期;2022年地质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未按照编制大纲进行编制并未进行公示;基金使用不符合要求,没有治理使用的相关票据。
3.海勃湾区王羊奂白云岩矿:2022年地质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未按照编制大纲进行编制;基金使用不符合要求,没有治理使用的相关票据。
4.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地质灾害警示牌大部分已损坏;地质环境治理只对地表沉降进行了监测记录,对地表位移没有记录。
5.内蒙古源通长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不合理,未用于治理使用;警示牌有的已损坏。
6.乌海市海南区石峡谷南水泥用石灰岩矿:2022年地质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未按照编制大纲进行编制;缺少地表排土场监测记录。
7.乌海市蒙恒砂石有限公司海南区麻黄沟西砂砾石矿:2022年地质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未按照编制大纲进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缺少治理工程支出相关票据。
8.海南区巴音陶亥乡鑫隆石英砂厂:2022年地质环境治理年度计划书没有进行公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不符合要求。
9海南区海西朱卫军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过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缺少治理工程支出相关票据。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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