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8日对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附件: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3年3月9日
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 序号 |
方案名称 |
| 1 |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露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 2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石峡谷南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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