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海南区2处、乌达区1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了评审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海南区2处、乌达区1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0473—6992027
附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4年1月10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 序号 |
辖 区 |
方案名称 |
| 1 |
乌达区 |
《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BDO)项目自备拌合站(堆料区、搅拌区、办公区和生产活动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
| 2 |
海南区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煤矿土石方运输工程项目(职工餐厅及轮胎仓库)临时用地》 |
| 3 |
《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活区、库房及修理厂)临时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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