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0日对包银高铁乌海段临时用地等2个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包银高铁乌海段临时用地等2个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附件:2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3年6月21日
2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 序号 |
方案名称 |
| 1 |
新建包银高铁——乌海市海勃湾区DK357至改DK358区段临时用地(取土场1、2补充取土场1、2)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
| 2 |
新建包银高铁——乌海市海勃湾区DK356至改DK357区段临时用地(乌海北制梁场补充临时用地)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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