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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修改说明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 作者: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一、修改背景

  《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于20115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字[2011]138号文件批准实施,总体规划自批复实施以来,较好的指导了乌海市的城市建设,对集约利用土地、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居质量及保护生态空间环境起到决定性作用,促进了乌海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乌海及周边地区城镇规划2010-2030年》对乌海城市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结合乌海市所面临的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等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修正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新近提出的城市发展导向要求,完善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中不足之处,解决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并顺应新常态时期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修改原因

  1、中心城市功能及区域协调

  2、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成

  3、功能性城市用地预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4、部分基础设施规划内容与实际需求有差距

  5、城市建设用地再平衡

  6、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7、城市整体风貌特色不突出

  8、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修改主要内容

  (一)文本部分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文本条文涉及十个部分—18

  第一部分、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等需内容。需要在新的背景、新的指导思想下更新内容,具体如下:

  将第2条指导思想和原则修改为: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

  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美丽和发展共赢。要加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力度、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力度,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深化区域合作,推动乌海阿拉善盟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

  第二部分、编制依据的修改

  国家及自治区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上位规划的批复,规划的依据需要调整。将第4条,规划依据调整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59

  4)《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2010

  5)《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

  6)《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2010

  7)《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8)《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9)《乌海及周边地区城镇规划》(2010-2030年)

  1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1)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12)乌海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第三部分、乌海市市域综合交通

  综合交通支撑体系修改如下:

  33条公路

  对外公路以完善现有公路网和畅通出口为重点,不断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形成沟通“两大经济区”、畅通各主要工业园区、联通两大口岸的“两条环线”、“五个出口”。

  路网以现状为基础构建乌海市“六纵四横四联络”公路主骨架网络;“六纵”公路骨架网络包括:国道110、国家京藏高速G6、地方高速S37、国道244和省道S217、运煤通道。“四横”公路骨架包括:由已建成国道109、规划建设的G1816联络线、G18、省道318。“四联络”公路骨架包括:由改建的海南-乌达重载公路(含三道坎黄河大桥)、拟建的海南-棋盘井快速通道、省道S314S33

  34条铁路

  规划期末乌海形成“四纵二横一联络”的干线铁路网络布局:

  “四纵”,即呼和浩特至银川客运专线(新建)、乌海-石嘴山城际铁路(新建)、包兰铁路乌海段、扩能改造后的海拉线;

  “二横”,即横贯乌海东西的乌海-吉兰泰-瓦窑-策克线(其中乌吉线为扩能改造,吉兰泰-瓦窑为新建)+黄公线+东乌铁路及东乌铁路二线(新建)、乌海-鄂尔多斯城际铁路(新建);

  “一联络”为东乌-包兰联络线(新建)。

  35条民航

  完善网络布局,探索机场产业与非航产业互补发展的模式,打造自治区西部精品支线机场,为“小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航空服务。扩建乌海机场、加长跑道,满足起降大型飞机的要求,满足新增航线需要。增加机场航线,实现华北、华东、东北、中部、西南和华南等地区都有代表性中心城市航线通达;加密重点线路航线,并随季节调整,延伸乌海-北京到深圳,延伸“乌海-呼和浩特成渝”航班等重要旅游之间对接,合理确定航班班次;启动口岸机场的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前期工作;加强航空货物运输,发展临空经济;建成机场综合客运枢纽,通过多种方式与城市交通及周边城市衔接。

  36条水运

  乌海湖成为黄河流经内蒙古段的最大水库,本规划重点对乌海湖的水运航线和码头做出规划。为积极开发乌海湖旅游资源,规划在乌海湖建设几座旅游码头,功能主要为旅游观光、客运、水上娱乐等。

  36 工业园区

  对城区中的工业用地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发展需要予以保留、改造或搬迁置换。在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外的区域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光伏、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科教等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模要按照相应产业类别严格控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区两级规委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四部分、乡村协调发展与土地利用

  58条城乡统筹策略

  2014年,自治区提出了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乌海市按照农村“十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和“生态、高效、特色、精品”的农业发展方针,对每个村进行了工程改造。本次修改参考“十个全覆盖”工程,对城乡统筹发展中期调整了内容。

  第五部分、中心城区布局规划

  《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6修改)》是在维持现行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人口规模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31平方公里不变的前提下,主要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各区及组团的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的调整和置换。对各项用地指标进行更新、调整。

  69条建设区域性公共中心。在海勃湾城区与滨河西区建设高端商业金融、文化娱乐、旅游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全市及周边地区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支撑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与旅游服务基地的职能。整治海勃湾和乌达老城区的传统商业街区,提升环境品质和服务质量。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82条居住用地布局

  城区居住用地以二类为主,将旧城区的三类和四类居住用地逐步改造为二类居住用地。

  89条行政办公用地

  建设完善滨河一期行政中心,形成相对集中的行政办公区。海北街两侧保留部分行政办公用地。乌达、海南适量增加行政办公用地。

  90条商业金融业用地

  市级商业金融用地主要集中在在海勃湾滨河区、人民路和新华大街商业区、汽车城和海北新区综合服务带,在乌达、海南城区中心建设为片区服务的商业金融设施。居住区级商业金融业用地按照《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置。

  91条文化娱乐用地

  建设完善海勃湾滨河一期、二期文化娱乐中心,主要为区域和全市服务。高品质建设海北新区综合服务带的文化娱乐设施,为乌海全市服务。在乌达、海南城区相对集中布置区级文化娱乐设施。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居住区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

  92条体育用地

  建设完善海勃湾滨河一期市级奥体中心和老城区的文体中心,作为承办全市和区域体育赛事的综合体育中心。海北新区和滨河二期新建区级体育中心1个,滨河西区新建自治区西部足球训练中心。乌达区新建区级体育中心1个。海南区规划新建1个供市民活动的体育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居住区相应的体育设施,结合园林绿化用地和滨水绿地公园建设规模较大的全民健身公园。

  93条医疗卫生用地

  三个城区医疗卫生设施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置。

  1)综合医院。海勃湾老城区扩建乌海人民医院,保留现状樱花医院和铁路医院,海北新区新建中心医院和海北第二医院,在滨河二期建设人民医院,在滨河三期建设滨河三期医院。乌达扩建中心医院,在滨河西区新建西区医院。海南城区建设区中心医院。

  2)专科医院。在海勃湾老城区保留乌海市口腔医院,新建中医院,海北新区新建乌海市传染病院、滨河一期新建蒙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乌达新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和精神卫生中心、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每35万人一个或居民步行15分钟能到达为标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94条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海勃湾城区完善乌海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校和党校电大等组成的高教园区,在人民路北沿线北端生态岛中规划部分教育科研用地,在滨河西区西部建设相对集中的第二高教园区。规划乌海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位于包兰铁路东侧原黄河化工厂。

  第六部分、城区水系统规划

  由于黄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的竣工以及乌海湖的形成,将对乌海市周边的水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本次修改将对城市蓝线做出调整。

  97条“蓝线”控制

  水系岸线控制按“生态和景观岸线”、“防洪防凌岸线”两种类型控制。

  1)黄河水利枢纽库区周边岸线和黄河非城区段岸线主要承担生态和景观作用,以旅游发展和生态涵养为主,不得建设工业等污染项目。

  2)对海勃湾甘德尔河、乌达沃尔特沟进行河道整治改造,改造后的海勃湾甘德尔河、乌达沃尔特沟和巴音赛河、海南南河槽在满足防洪的基础上,按照景观需要,局部河道改造为城市景观水系,河道按规划宽度进行控制。

  第七部分、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100条公共绿地

  以市级公园和滨水公共绿地为主体,大、中、小型公园形成配套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方便居民使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共绿地体系。

  101条生产防护绿地

  在海勃湾城区周边利用园地等生态绿地形成生态绿环保护城区;在五虎山矿区、乌达工业区和城区之间设置防护绿带,在沃尔特沟两侧规划防护绿地,在乌兰布和沙漠边缘设置沙漠防护绿带,形成生态绿环保护乌达城区;海南城区在工业区和城区之间规划防护绿地保护城区,形成生态绿环。京藏高速、包兰铁路和包乌银铁路公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带。

  第八部分、中心城区交通规划

  109条环山环湖发展区道路交通

  1)城市道路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级别。三个城区以快速路承担城区之间和城区对外快速交通联系,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540米之间,设计车速6080公里/小时。对主干路系统进行加密,主干路间距控制在700100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3550米之间,在交叉口50100米内,两侧各加宽58米,设计车速4060公里/小时,应严格控制沿交通性主干路建设车流量、人流量大的公共设施。城区次干路间距控制在30050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2540米之间,设计车速2540公里/小时。支路间距控制在100250米之间,红线宽度1225米之间。

  2)规划建设联系三个区的快速通道,加强城区内包兰铁路两侧以及黄河两岸交通联系,设计滨水非机动车与人行专用线路。

  3)慢行交通

  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绿化带合理设置自行车道及步行道路;合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设施,保证方便安全。沿乌海湖合理设置电瓶游览车路线,及停靠站点;利用并改造公交站点,增加三个区之间联系。

  4)静态交通

  尽可能增加城市开敞空间,广场主要布置在城区中心和滨水地带。

  第九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14条给水规划

  海勃湾城区保留现状一水厂、二水厂和净水厂,净水厂扩建至19万立方米/日,新建甘达尔河口净水厂和海勃湾南净水厂,城区南部傍河预留水厂用地。新建千里山工业园区水厂,规模为12.5万立方米/日。依托海勃湾污水厂新建海勃湾中水厂,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

  116条供电工程

  1)规划在乌达区兴业路西建设500KV变电站、乌海北550KV变电站,新建乌海北~乌海单回500KV线路和乌海北~吉兰太单回500KV线路,乌海北500KV变电站与现状吉兰太550KV变电站和乌海500KV变电站共同形成为乌海地区服务的供电网络。

  2)规划扩建顺达、伊和、卧龙岗、海勃湾、祥和220KV变电站;新建11220KV变电站。海勃湾区人民公园东南侧和甘德尔街以南、公园路以西(万达北侧)各设置一处110kv变电站。

  (二)图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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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后                            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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