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土地整治规划文本
(2011-2015年)
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为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保障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文件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编制《乌海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在落实上级下达土地整治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对乌海市土地整治活动进行统筹安排。《规划》通过对全市土地整治潜力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土地整治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划定了土地整治分区,明确了各区土地整治方向和利用原则,确定了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估算了土地整治投资,评价了规划的预期效益,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指导乌海市未来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依据,也是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美化城乡生态环境,转变建设用地供给方式的依据,并将为乌海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适应土地整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的各项活动,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乌海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全市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依据。
一、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的原则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目标,明确土地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 坚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 坚持上下结合、相互协调的原则
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各项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相互衔接,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四、 坚持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原则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做好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土地复垦条例》
二、相关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8〕138号)
5、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69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
9、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10、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677号)
11、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1〕11号)
12、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3〕251号)
三、相关规程规划
1、《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4-2013)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
4、《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
5、《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7、《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
8、《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9、《乌海市“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规划》
四、其他
1、乌海市2011年统计年鉴
2、乌海市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3、其他报告、数据等
规划范围为乌海市行政管辖的海勃湾区、乌达区和海南区全部土地,总面积1668.64平方公里(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以2010年为基期年,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到2020年。
一、地理位置
乌海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地处黄河流域上游,南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接壤,邻近富庶的银川平原;北邻著名的塞上粮仓河套灌区;西连乌兰布和沙漠;东接鄂尔多斯高原。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6′-107°05′,北纬39°15′-39°52′之间,土地总面积1668.64平方公里,不到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0.15%。截至2010年末,下辖海勃湾、乌达、海南3个区,共5个乡镇、15个街道办事处。
二、自然条件
乌海市位于内蒙古高原西南部,地势东南高,西北低,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全市属半荒漠地带,具有典型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0.9℃,是自治区平均气温最高的地区之一。全市年均降水量165毫米左右,7、8月降水量最多,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但降水不稳定,年际变化大。植被类型由于受地理、气候因素的影响较为简单,平均覆盖度为25%,生态环境较脆弱。
三、经济和社会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乌海市按照“工业兴市、工业富民”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城市。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四大支柱产业和煤—电—化、煤—焦—化、煤—电—高载能的以煤炭产业链为主体的工业格局。
据初步核算,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1.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上年增长19.7%,连续15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1 亿元,增长7%;第二产业增加值280.52 亿元,增长24%;第三产业增加值106.89 亿元,增长11.8%。按常住人口计算,乌海市人均GDP达到7.6万元,突破1万美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68亿元,年均增长30%。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67.8亿元。
一、土地利用现状
据2010年乌海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显示,全市土地总面积166863.8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68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0 %;园地面积1095.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6 %;林地面积666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草地面积9566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3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2510.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9%;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030.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3856.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0%;其他土地面积1535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0%。
1、耕地
耕地面积8681.59公顷,全部为水浇地。
2、园地
园地面积1095.42公顷,全部为果园。
3、林地
林地面积6667.9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753.9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1.31%;灌木林地面积5196.5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7.93%;其他林地面积717.4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76%。
4、草地
草地面积95668.61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6117.15公顷,占草地面积的6.39%;人工牧草地面积689.25公顷,占草地面积的0.72%;其他草地面积88862.21公顷,占草地面积的92.89%。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2510.46公顷,其中:城市面积9560.93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42.47%;建制镇面积7028.01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31.22%;村庄面积1856.31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8.25%;采矿用地面积3827.61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7.0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237.60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06%。
6、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030.06公顷,其中:铁路用地面积386.19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12.75%;公路用地面积1428.98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47.16%;农村道路面积1067.13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35.22%;机场用地面积139.80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4.61%;管道运输用地面积7.96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0.26%。
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3856.6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面积3122.05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22.53%;水库水面面积222.03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1.60%;坑塘水面面积303.67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2.19%;内陆滩涂面积9543.17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68.87%;沟渠面积603.03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35%;水工建筑用地面积62.74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0.45%。
8、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15353.07公顷,其中:设施农业用地面积248.6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62%;田坎面积1.0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0.01%;盐碱地面积2012.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3.10%;沙地面积2621.9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7.08%;裸地面积10469.4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8.19%。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率低
据统计,2010年乌海市农用地[1]和建设用地[2]总面积50233.08公顷,土地利用率仅为30.10%,土地利用率低。
2、耕地数量少、质量较低,农业基础较薄弱
2010年乌海市耕地面积为8681.59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5.20%,耕地数量较少,主要分布于黄河两岸阶地冲积平原和黄河夹心滩,其中有15%的耕地分布在土地盐碱化轻度、中度敏感区以及土壤侵蚀(包括风蚀、水蚀)中度敏感区内,土地盐碱化较严重,耕地质量较低。此外,由于乌海市干旱少雨,生态脆弱,土地沙化、荒漠化较严重,农业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农业可利用土地少且开发难度大,引黄灌溉农业成本高等,造成农牧民增收困难。
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面积大且布局分散,有待进一步整合
2010年乌海市建设用地[2]面积24758.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4%,其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20416.55公顷,占建设用地[2]面积的82.46%,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比例大。且由于乌海市三区的城市建成区尚未完全连接起来,加之黄河由南向北纵向穿市而过,海勃湾区、
海南区在河东,乌达区在河西,三个区的行政中心比较分散,造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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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农用地[1] 、建设用地[2]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是按照2009年国土资源部
51号文的土地规划分类进行统计的,与文中其他地方的二调分类不同。
镇工矿建设用地[3]布局不够集中,集聚效益较差,难以发挥作为区域中心所应有的集聚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土地退化严重,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乌海市生态环境脆弱,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从而影响了乌海市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可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匮乏,城市发展空间局限性大。乌海市其他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较大,多为黄河、湿地、沙漠等不可建设用地,可利用土地资源紧缺,是全自治区人多地少矛盾最为突出的城市之一。
3、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用地[2]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乌海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突出。
4、建设用地[2]集约利用程度低。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工矿用地投资强度不达标,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差;农牧区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人均用地超标。
乌海市未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但这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了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一、上一轮土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1、土地整理项目
根据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统计数据,2001—2010年乌海市共实施了8个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面积954公顷。国家、自治区共拨入土地整理项目资金5316万元。其中:
2002年实施1个土地整理项目,即: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土地复垦项目,项目建设规模65公顷,补充耕地面积58.59公顷,总预算为100万元(自治区投资50万元,地方投资50万元),已验收。
2005年实施4个土地整理项目,分别为:海勃湾区五一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84.51公顷,补充耕地面积62.15公顷,总预算为140万元;海勃湾区新地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85.66公顷,补充耕地面积21.66公顷,总预算160万元;乌达区乌兰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76.42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7.94公顷,总预算300万元;海南区东风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05.45公顷,补充耕地面积49.89公顷,总预算764万元。全部通过验收。
2007年实施3个土地整理项目,分别为: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939.7公顷,补充耕地面积212公顷,总预算1460万元,已验收;海勃湾区高效农业园区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40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27.36公顷,总预算200万元,已验收;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梁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09.63公顷,补充耕地面积404.33公顷,总预算2192万元,目前在建。
2、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001-2010年,乌海市还开展了2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分别为乌达区巴音赛沟煤矿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乌达区红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其中:
乌达区巴音赛沟煤矿治理项目位于乌达区五虎山办事处,面积约1.35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项目治理后增加可利用土地约100万平方米。
乌达区红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位于乌达区五虎山办事处,项目面积为0.44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治理后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60公顷。
乌海市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先后开展了一批土地整理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对于保证耕地面积、维护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乌海市从人多地少的基本市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出发,通过土地整理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2、切实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
乌海市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共补充耕地面积954公顷。在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耕地质量,促进了农业集约高效利用,运用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促进高效农业示范区的建设。
3、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通过农用地整治,全市建立了高效农业示范区,实现了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通过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盘活了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4、通过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切实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通过对煤矿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使得整治区地形地貌与周围原始地貌相协调,地貌景观得到了改善,空气得到净化,防止了水土流失,减少了尘土飞扬、遏制了土壤污染,实现了矿区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与统一,因此进一步改善了矿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5、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发展
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耕地数量,农牧民种田的积极性得以提高,增加了农牧民收入。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村生产、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乌海市土地整理与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在规划和实施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1、缺乏规划的科学指导
由于乌海市没有编制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给土地整治的实际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在项目立项审查、规划执行检查等工作中,往往使一些问题难以决议和评估。
2、以土地整理为主,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度缓慢
乌海市实施的10个土地整治项目中,8个是土地整理项目,只有2个项目是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乌海市是矿业城市,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产生了大量工矿废弃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低下,区域生态环境恶化,故今后土地整治工作中还应该把工矿废弃地作为土地整治的重点之一。
3、土地整治目标过于单一
土地整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只关注耕地占补平衡,围绕增加耕地面积这一单一目标开展土地整理工作,而忽视了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目标,未能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整治的多元化要求,因此未能体现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
4、土地整治资金渠道单一
2001-2010年,土地整理总投资约5316万元,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总投资约4200万元。从已实施的10个主要土地整治项目看,总投入9516万元完全依赖政府资金投入,未引入社会资金的参与。
一、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
1、土地整治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地位得到提升
2006年以来,中央出台了很多支农惠农政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2010、2011年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随着形势的发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轨道。在整治思路上,从单一的土地整理、村庄置换向综合整治、整村推进拓展,在整治目标上,从以增加耕地面积、保障耕地占补平衡为主要目的,转变为以保护耕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主要目的。
2、土地整治是实施“呼包银”和“8337”发展战略的支撑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呼包银”重点经济区的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乌海市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但乌海市土地面积狭小,仅占自治区总面积的不到0.15%,城市发展空间不足。故应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努力提高各类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土地整治得到相关政策文件的大力支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提高国土资源的保障和服务能力,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69号)文件中提到“鼓励内蒙古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内蒙古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加大高标准旱涝保收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这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机遇。
4、土地整治符合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对土地资源整合的要求
乌海是一座因煤矿资源兴建的城市,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采,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实施掠夺式的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已进入了严重衰退期,2011年1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乌海市入选国家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乌海市城市转型发展势在必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对土地资源的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土地整治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乌海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新的途径。
二、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
2010年乌海市耕地面积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0%,并且由于气候条件的原因,乌海市的土地资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和土壤盐渍化现象,生态环境脆弱,大大降低了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能力,宜耕后备资源非常少。规划期内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将进一步加剧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2、自然条件较差,加大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费用
2010年乌海市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9.90%,未利用地面积大。但由于乌海市宜开发的大部分未利用地具有离黄河水源较远、地下水位较深、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量大、多为半沙丘和沙丘、整治工程量大、土壤自然肥力低、保水保肥能力差等特点,故现阶段开发利用有一定难度,开发投资大。
3、土地整治配套财力的相对短缺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特别是包括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土地整治项目,要统筹解决土地整理复垦、拆迁安置补偿、居民点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的资金,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乌海市土地整治资金普遍以政府投入为主,对于支撑今后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资金相对薄弱。
依据基期年乌海市土地利用现状以及《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通过田块归并,完善灌排渠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大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规模化经营,提高耕地质量。经测算,全市农用地待整治规模为6145.88公顷,可补充耕地1094.00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和海南区的农业发展集中区。
根据测算结果,以乡镇为单位将全市农用地整治潜力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I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3738.71公顷,可补充耕地811.14公顷,占全市可补充耕地总规模的74.13%,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千里山镇、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Ⅱ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1819.03公顷,可补充耕地225.01公顷,占全市可补充耕地总规模的20.58%,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凤凰岭办事处、滨河办事处,乌达区的乌兰淖尔镇;Ⅲ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411.79公顷,可补充耕地43.21公顷,占全市可补充耕地总规模的3.95%,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西卓子山办事处、拉僧庙镇,乌达区的滨海办事处;Ⅳ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176.36公顷,可补充耕地14.63公顷,占全市可补充耕地总规模的1.34%,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海北街办事处、卡布其办事处,乌达区的巴音赛办事处、三道坎办事处等。
根据乌海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成果,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包括黄河水利枢纽淹没区居民点迁移、闲散农村居民点整理等类型。测算得出,全市农村建设用地待整治规模为1178.55公顷,可补充耕地100.51公顷。
根据测算结果,将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I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820.40公顷,占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的69.61%,可补充耕地69.86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千里山镇、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Ⅱ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252.38公顷,占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的21.41%,可补充耕地25.45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滨河办事处、乌达区的乌兰淖尔镇;Ⅲ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83.20公顷,占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的7.06%,可补充耕地5.20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拉僧仲办事处,乌达区的巴音赛办事处、滨海办事处;Ⅳ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22.57公顷,占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的1.92%,可补充耕地0.00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凤凰岭办事处,海南区的西卓子山办事处、拉僧庙镇、公乌素镇,乌达区的三道坎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苏海图办事处。
根据乌海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成果,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矿区搬迁、黄河淹没区迁移等类型。测算得出,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待整治规模为1703.46公顷。
根据测算结果,将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I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740.22公顷,占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总规模的43.45%,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拉僧庙镇、乌达区的苏海图办事处;Ⅱ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637.75公顷,占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总规模的37.44%,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卡布其办事处、乌达区的梁家沟办事处;Ⅲ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280.76公顷,占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总规模的16.48%,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公乌素镇、巴音陶亥镇;Ⅳ级潜力区待整治规模为44.72公顷,占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总规模的2.63%,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滨河办事处、乌达区的三道坎办事处。
根据乌海市土地复垦潜力评价研究成果,乌海市土地复垦主要包括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遗留的采矿坑、采矿施工用地、排土场、废石堆、尾矿库、石渣堆以及交通沿线临时用地复垦为可利用状态。测算得出,全市待复垦土地规模为1772.18公顷。受复垦区域自然条件影响,土地复垦适宜方向全部为草地。
根据测算结果,将全市土地复垦潜力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I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1301.28公顷,占全市复垦总规模的73.43%,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卡布其办事处,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公乌素镇;Ⅱ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392.19公顷,占全市复垦总规模的22.13%,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拉僧庙镇、拉僧仲街道办事处;Ⅲ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67.13公顷,占全市复垦总规模的3.79%,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海北街办事处、滨河办事处,乌达区的梁家沟办事处;Ⅳ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11.57公顷,占全市复垦总规模的0.65%,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西卓子山办事处,乌达区的五虎山办事处、苏海图办事处。
根据乌海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评价研究成果,乌海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主要包括靠近水源及农牧区、地势平坦的裸地和低覆被的荒草地等。测算得出,全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待开发规模为3819.42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为2864.57公顷。
根据测算结果,将全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划分四个等级。其中,I级潜力区待开发规模2283.03公顷,占全市开发总规模的59.77%,补充耕地理论潜力1712.27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Ⅱ级潜力区待开发规模1289.80公顷,占全市开发总规模的33.77%,补充耕地理论潜力967.35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千里山镇;Ⅲ级潜力区待开发规模131.06公顷,占全市开发总规模的3.43%,补充耕地理论潜力98.30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海北街办事处,乌达区的乌兰淖尔镇,海南区的拉僧庙镇;Ⅳ级潜力区待开发规模为115.53公顷,占全市开发总规模的3.02%,补充耕地理论潜力86.65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拉僧仲办事处,乌达区的五虎山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苏海图办事处。
战略定位:规划期内,针对乌海市域面积狭小,土地空间资源相对不足的特点,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加快土地整治的步伐和加大土地整治力度,重点推进矿区废弃地复垦,稳步进行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适度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土地整治战略重点:
——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以集镇、工矿区、农牧区的整治与建设为突破口,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体制,在空间地域上实现现三个集中,即工业向经济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区、中心村集中,农业向高效园区集中。
——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规划期内,加快城市转型,做精第一产业。针对矿产资源开采、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恶劣、水资源短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低等问题,重点进行闭坑矿山以及采矿塌陷、挖损压占、灾害损毁等历史遗留废弃土地的复垦。
——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保障生态用地空间,加强生态景观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重点进行工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和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并参考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增强土地整治规划的可操作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土地整治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全面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使土地整治成效明显提升,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得到落实,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地区生态环境有所提升,土地整治工作和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二、土地整治主要规划指标
按照乌海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依据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统筹考虑行业部门规划,结合规划期内可实现的土地整治潜力,确定土地整治具体指标:
1、农用地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5年,全市农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700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不低于200公顷,补充耕地25公顷;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
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1400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不低于700公顷,补充耕地245公顷;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
2、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
到2015年,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670公顷,补充耕地5公顷。
到2020年,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1340公顷,补充耕地20公顷。
3、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
到2015年,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45公顷。
到2020年,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150公顷。
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
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坚持以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基本农田整理与中低产农田的改造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和农田水利建设。优先安排基本农田连片集中、且水土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农田整治,以建设促改造、促保护。按照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坚持在保护中建设、以建设促保护的原则,加大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力度,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按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补充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集中投入和财政补贴制度,综合利用多渠道筹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实行重点投入,扩大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积极探索实施基本农田有偿保护制度,提高各方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落脚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节约用地;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统筹乡村土地利用,引导农民出村进城,发展中心镇、中心村,迁村并点、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新居;以整治“空心村”、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和乡镇企业用地为重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与范围,合理使用节余指标,确保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出发点,有序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着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城镇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建设用地以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展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旧城镇改造,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土地权属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有序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为城镇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四、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加快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建立基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模式。积极推进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对工矿废弃地的复垦调整利用,在逐步消化历史旧账的同时,及时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加强和改进复垦的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基础,重点开发宜开发为耕地的滩涂、盐碱地、荒草地等,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高效开发、稳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五、以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手段为基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和时序、扭转土地整治建设中粗放利用、盲目扩大规模的局面,加强土地利用的引导,促进土地整治结构的优化,从土地整治政策、管理、投入、技术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为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根据乌海市自然地理环境、产业布局、劳动力就业以及土地利用类型的相对一致性,推进全域土地整治,把乌海市划分为西北部黄河沿岸区、西南部黄河沿岸区、中部沟谷区、东部低山区、中西部城镇工矿区等五类土地整治分区。
一、西北部黄河沿岸区
区域范围:西北部黄河沿岸区主要包括海勃湾区最北端的千里山镇沿黄河一带区域,是市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之一。区域土地总面积6269公顷。
土地整治方向:规划期内重点进行农用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将中低产田集中整治,成片管理,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全面提高海勃湾区黄河沿岸农业抗旱、风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园。
二、西南部黄河沿岸区
区域范围:西南部黄河沿岸区主要包括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沿黄河一带区域,是市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之一。区域土地总面积14614公顷。
土地整治方向:规划期内应积极加强耕地整理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搞好滩涂、盐碱地、荒草地开发,通过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提升耕地等级。
三、中部沟谷区
区域范围:中部沟谷区主要分布在乌海市中部宽谷沟地带,该区域是未利用地集中分布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7597公顷。
土地整治方向:规划期内应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乌海市重要的自然生态功能。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科学规划、适度推进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规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并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确保该区域土地得到可持续有效利用。
四、东部低山区
区域范围:东部低山区主要包括海勃湾区的卡布其办事处、海北街办事处,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公乌素镇、拉僧仲街道办事处等。区域土地总面积20356公顷。
土地整治方向:规划期内坚持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重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优化区域用地结构,改变低效利用现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区域人地矛盾。
五、中西部城镇工矿区
区域范围:中西部城镇工矿区主要包括海勃湾、海南、乌达城区及周边区域,该区域是乌海市城镇功能集中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08028公顷。
土地整治方向:规划期内坚持“统筹规划,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积极改造城镇范围内的棚户区、旧厂房、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该区域内矿区人口、农村人口向城区集中,工业设施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从而提高该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适应功能区划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整治现状和潜力,调整优化土地空间布局,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政策,加强土地整治管控。
一、优化整治区
包括城市、建制镇和现有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经济集中开发区,大体与规划扩展边界内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一致,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国土空间。土地整治以城镇工矿聚集模式为核心,即以节约集约和内涵挖潜为核心,以城中村改造为平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力度。推进工业向园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口、产业和用地集约。
二、重点整治区
包括农村居住区和农业生产地区,是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居民点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国土空间。土地整治以农用地整治—新型社区建设模式为核心,即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综合整治为载体,稳妥推进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加强区内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机械化。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
三、适度整治区
包括生态经济区和水源涵养地、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为构筑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土地整治以生态建设模式为核心,即以生态保育为前提,适度开发宜耕未利用地,积极开展坡耕地整治,加强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保护,构建耕地、林草、水系、绿带等生态廊道,实施土地整治生态环境工程,促进生态功能繁荣恢复和提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结合乌海市及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乌海市及各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综合考虑各区资源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科学制定各区(县)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规划期内各区必须严格落实并执行。
一、 海勃湾区土地整治安排
规划到2015年,农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216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不低于7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270公顷。
规划到2015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25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5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5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5公顷。
二、乌达区土地整治安排
规划到2015年,农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166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100公顷。
规划到2015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整治补充。
三、海南区土地整治安排
规划到2015年,农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318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不低于13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不低于300公顷。
规划到2015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40公顷,全部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
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保护,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耕地布局优化,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其他农用地利用效率,夯实现代农业发展。
利用乌海独特的地形地貌、水域、植被、草原等自然生态景观和特有的旅游景观、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采用先进的生态景观设计理念和技术,按照“一线三点”目标, “一线”是指乌海农业和农牧区沿黄河一线布置;“三点”是指海勃湾现代休闲农业观光园区、乌达现代农业高新科技观光园区和海南现代循环农业种养园区。通过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充分发挥耕地、园地、林地的吸烟滞尘、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及生态景观等功能,增加农用地生态功能输出,达到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有机结合,从而将乌海建设成为集有机特色种植、养殖、加工、观光、休闲、娱乐、科普于一体的内蒙古西部最有影响的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和景观区,实现乌海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
一、适当整治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间,在以耕地为主的区域内,通过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等土地整治措施,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独具特色的葡萄产业园,将整理后的耕地采用机械化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从而达到增加耕地面积的目的。
二、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防护林比例。农田防护林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发展生态环保、促进农用地经济效益提高为中心,以保护农田、增产增收为出发点,以政策扶持和科学技术为支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整体提升农防林建设水平,促进农田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一、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继续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与管理,具体是:一要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要认真做好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将大中型灌区建设作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水浇地面积;二要进一步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搞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三要深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和机制,通过明晰产权,建立奖励和补助制度,吸引民间资本、激活民间资本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激发和调动农民自己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四要加强对现有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利用,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水平和利用率;五要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质量的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稳步提高耕地产能,经过整治的耕地要划入基本农田,其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
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服务“三农”,促进“三化”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的新举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通过水、田、路、林综合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同时,也是国土资源部门服务“三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佳结合点。全市现有基本农田中,相当数量的基本农田利用不充分,质量较低,布局零乱,基础设施条件差。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优化耕地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潜力很大。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思路。在这个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全市现在可以用于反哺农业、反哺土地的资金越来越充足。因此,在实现耕地保护理念转变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主导、财政牵头、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全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选择耕地分布相对集中,整治潜力大、利用前景好的地区,以乡镇为基本建设范围,按行政村进行整村推进,建成一批高标准的基本农田示范项目,为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小康社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把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按照乌海市城乡空间发展战略,未来将形成“3区2镇5社区”的组团式城乡空间结构格局。规划期内,合理进行乌海市城镇村用地布局,结合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淹没区居民整体搬迁、采矿沉陷区搬迁和棚户区拆迁改造,促进人口和经济向中心城区、中心镇、新型社区集中,淡化行政体制和区划,形成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和较强辐射力的中心城市。按照总体目标,构建未来乌海市分工有序、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结构协调的Ⅲ级城乡一体化体系:第一级,以海勃湾城区为中心,乌达城区、海南工业集中区为次中心构成乌海市中心城区;第二级,以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为中心形成中心城镇;第三级,以海勃湾区的团结社区、乌达区的一个新型社区和海南区的三个新型社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系。
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之一。当前全市大部分农村的居民点缺乏村庄布局规划,未能根据村庄实际情况来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导致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控,导致“空心村”、“闲置点”较多,加之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缺乏有效的管理,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依然存在,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规划期内,应稳妥慎重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促进居住相对集中、产业相对集聚。严格划定农村居民点扩展边界,合理安排宅基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地和未利用土地。积极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有效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在充分立足现状基础上,不得强行拆除能用和经改造能用的住宅。结合乌海实际,在实施过程中以黄河淹没区管护区、废弃工矿区、生态保护区和高效农业园区内农村建设用地腾退为重点稳步推进。
全市农村居民住宅绝大多数以单层建筑为主,尤其以独居小院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容积率低,所占土地多是地势平坦向阳、水源条件好、交通方便、土层深厚、土质肥沃的优质土地。加之传统的住房观念及农户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住宅仍然沿袭着单门独户的模式,整体土地利用率低,影响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经营。这种现象必然会导致村内水、电、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使用功能混杂,整体环境状况较差。
规划期内,按照“满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村庄功能分区,加强农村“水、路、电、气、房”建设,完善道路、水电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改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村庄内部绿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三、推进新农村、牧区建设,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居民点整治,合理安排农村、牧区居民点布局。通过农村、牧区居民点的整治,既实现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了对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的力度,又可以将整治后的农村居民点复垦为耕地、牧草地,获取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通过这种措施获取建设用地增量需求,成为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建设用地需求的有效措施,可以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从而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
坚持“统筹规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推进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应优先选择规模小、分布零散、各项基础设施较差或需实施生态搬迁的村庄。“建新区”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布局于允许建设区内,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周边。开展增减挂钩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所获取的收益,除建新地块出让收益按国家规定使用外,其余必须返还农村,专项用于整治项目区域内农牧民生活安置、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整治项目区内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改善。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属地实施、市场运作,稳步推进、各方受益的工作思路,通过对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等改造,使我市城镇道路交通和城市景观有明显改变,市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改造区域内无危破房屋。
要遏制城镇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合理推进城市发展,改变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布局散乱的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整治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镇实施“居民点-工矿-绿地-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
加大对城镇、村镇闲置、空闲、闲散用地的整合力度,鼓励低效增容和深度开发,在土地供应中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挂钩,提高盘活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比重,以增加城市用地的有效供给。积极推广各类建设节约用地技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为目标,切实加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步伐,大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的环境管理,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分区原则,合理调整优化,逐步解决因规划布局不合理、工业区与居民区混杂引起的环境污染和污染矛盾纠纷问题,切实维护居民环境权益。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加快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未利用地。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围绕保护优先主题,在保护中科学开发,在开发中加强保护,分步有序推进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一、重点进行工矿废弃地复垦
乌海市是资源型城市,经过近50多年的大规模矿产开采,形成了大面积的废弃低效工矿用地。规划期间应充分挖掘现有工矿用地潜力,制定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政策,改善矿区配套设施及环境景观,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工业用地经济密度,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的前提下,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合理和高效利用。
二、积极推进其他损毁土地复垦
对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坚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将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
根据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复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土地。重灾区,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意,结合新农村、新牧区、水利工程、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由各级政府按比例投资,按项目进行复垦;轻灾区,鼓励农民、农户和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此外,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创新集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为复垦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一、协调土地开发与生态保护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规划期内,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对适宜开发利用的地块,采取先进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通过土地平整与改造、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田间道路、营造防护林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改善土壤环境,提高耕地质量。
二、科学划定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尽可能选择坡度较小、靠近水源、靠近农居、生态条件较适宜的地区进行开发利用。做到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特性,因地制宜确定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和程度。
根据乌海市土壤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的特点,乌海市处于生态脆弱敏感地区,土壤荒漠化严重,水资源紧缺。规划期内,应以土地整治为平台,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基本形成城乡生态环境融合互补,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一、生态网络、体系
规划期内,按照七类生态功能区的战略布局,即城镇功能区、生态农业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工业园生态控制区、生态涵养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区、山体生态恢复区,积极构建耕地、人工林与自然植被协调,乔、灌、草合理配置、生态功能完备的保障体系,建设以黄河水库为核心,以沿边、沿路、沿山、沿河防护林和生态林为主的生态绿化带,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节点的生态功能区系统。
二、农田生态环境整治
通过对农田进行综合性整理,合理规划,统一布局,使其农、林、水、路等一体化,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土地生产力,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良和防治土壤盐碱化,使全市农牧区植被覆盖率大幅提高,既可起到防风固土的作用,同时有利于改善区域小气候和农作物的生长发育,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为农牧区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和保持各农业生态系统间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空间。
三、林网生态环境整治
规划期内,加强农牧区的生态林系统工程建设,促进农牧区生态平衡,通过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农田不受风害侵袭。在确定林带走向时,主要依据主害风风向的变化规律,主林带的走向垂直于主害风风向,副林带垂直于主林带,与主害风风向平行,起辅助作用。在有灌溉条件的地区,林带应尽量与灌溉系统相一致,在有交通干道的地方,林带还应与干线道路相一致,做到林随水走,林随路走。
四、水域生态环境整治
规划期内,按照“依托水利枢纽库区、滨河景观带,打造沿黄景观长廊,建设绕城水系,形成富有水乡气息的宜居城市”的指导思想,加大对黄河水利枢纽工程管护区内的城乡建设用地及工矿用地的拆迁复垦,加强河槽清理与大面积的绿化。整治完成后形成的绿色廊道和水网将极大地改善乌海市现有的城市绿地网络和水系,对于提高城市总体形象、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有极大地促进作用。
一、协调水利和交通骨干工程
鉴于乌海市蒸发量远远大于降水量的现状及黄河水利用率低的特点,规划期内应依托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继续建设黄河扬水灌区,充分利用地下水资源发展井灌,修建加固黄河及山洪冲沟的堤防工程;建设海勃湾东部凤凰岭季节性水库和沿岗德尔山东麓山脚的灌溉水渠;在山地和低山丘陵地区兴建蓄洪引洪工程,以充分利用季节性的地表水资源。通过各种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合理安排田间输水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规划期内,加强实施综合交通战略,加强城市道路与铁路、公路站场的有效衔接,形成集公路、铁路于一体的综合枢纽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提高路网质量和技术等级,完善“多纵多环”公路主骨架,建成贯穿乌海市三区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同时与骨干公路对接,完善田间道路网络,提高农田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
二、完善农田水利及田间道路设施
充分利用水利骨干工程,根据地形、地势、当地耕作习惯等因素对项目区各级排灌沟渠进行规划布置,推广节水技术;合理布置小型集雨工程和机井工程,采用管道输水节水技术,提高田间输水效率;进行零星田块的归并和集中,平整土地,提高田间灌水效率。
完善田间道路设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证各田块有路相邻,运输、耕作、管理均方便;扩大路面硬化范围,确保不同天气条件下的道路通行能力,保证运输效率。田间道路与农田水利协调布置,在方便管理的同时尽量减少占地。
规划期内,全市共划分5类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见附表6)。其中:
一、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千里山镇、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待整理总规模为3050.23公顷,可补充耕地583.02公顷。
规划期内,该区域内土地整治重点是通过小块并大块,进一步科学整理田间隙地和荒地,逐步腾退区内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结合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广农业现代技术和节水技术,合理规划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网,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千里山镇、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等乡镇,待整治土地总规模为788.4公顷,可补充耕地71.3公顷。
规划期内,该区域土地整治重点是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把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拉僧庙镇,乌达区的苏海图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等,待整治土地总规模为740.22公顷。
规划期内,该区域土地整治重点是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围绕城中村、旧厂房、旧集镇改造,提高土地现有利用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海勃湾区的卡布其办事处、海南区的拉僧庙镇、乌达区的梁家沟办事处等乡镇,待复垦土地总规模为1218.30公顷。
规划期内,该区域内土地整治重点是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对塌陷、挖损、压占等造成土地损毁的区域进行治理,恢复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待开发土地总规模为3587.78公顷,可补充耕地1185.43公顷。
规划期内,该区域内土地整治重点是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特性,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合理布设道路、水利和防护林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期内,结合城乡一体化、“十二五”发展需要,按照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开展一批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好的重点土地整治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
一、 煤炭基地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乌海市煤炭资源丰富,开采过程中遗留的采矿坑、采矿施工用地、排土场、废石堆、尾矿库、石渣堆等对原有地表造成严重破坏,采取划方平整、挖深垫浅、预置填充、泥浆吹填、生态治理等多种方法,对采煤区进行综合治理。
该重点工程主要位于市域东部和乌达区西部煤炭开采集中区,工程规模为3018.32公顷,主要涉及海勃湾区的卡布其办事处、海北街办事处、乌达区的梁家沟办事处、五虎山办事处;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公乌素镇、拉僧仲街道办事处、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
二、基本农田集中区整理重点工程
全市的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分布在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和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本着“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发展理念,以基本农田整理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平台,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建设富有乌海特色的蔬菜、葡萄产业园,形成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园。
该重点工程规模为2181.34公顷,补充耕地411.50公顷。主要涉及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和海南区巴音陶亥镇。
三、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
乌海市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主要是针对城镇发展区内的旧城镇、城中村的改造和海勃湾水利枢纽管护区、废弃工矿区、生态保护区和高效农业园区内农村建设用地的腾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整治,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障能力。
该重点工程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城镇工矿区和农村居民住宅区,工程规模为1040.21公顷,补充耕地55.74公顷。主要涉及海勃湾区卡布其办事处;海南区拉僧庙镇、公乌素镇、巴音陶亥镇;乌达区苏海图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等。
规划期内,全市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18个,项目总规模5904.44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529.26-1662.26公顷,总投资预算83826.22万元(见附表),其中:
一、农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农用地整治重点项目3个,项目总规模2668.57公顷,补充耕地126.29公顷,项目总投资8682.19万元。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3个,项目总规模35.86公顷,项目总投资6454.8万元。
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3个,项目总规模720.51公顷,补充耕地2.97公顷,项目总投资38187.03万元。
四、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土地复垦重点项目7个,项目总规模285.36公顷,项目总投资8560.8万元。
五、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项目2个,项目规模2194.14公顷,补充耕地1400-1533公顷,项目总投资21941.4万元。
为实现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目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进行测算,全市土地整治共需投入19.80亿元。其中:
农用地整治需投入资金8682.19万元(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660万元),农用地整治项目规模为2668.57公顷,单位面积投资3.3万元/公顷。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需投入资金120600万元,整治规模为670公顷(自治区下达指标),单位面积投资180万元/公顷。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需投入资金38187.03万元,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规模为720.51公顷,单位面积投资53万元/公顷。
土地复垦需投入资金8560.8万元,土地复垦项目规模为285.36公顷,单位面积投资30万元/公顷。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需投入资金21941.4万元,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规模为2194.14公顷,单位面积投资10万元/公顷。
与乌海市地方财政支撑能力相比,土地整治的经费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资金筹措需要全盘考虑,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地方的各种投资,各方联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才能保障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中央及地方现有的政策,乌海市可以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部分、生态移民专项资金、低产田改造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等,共同投入。以往土地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主要是以中央、自治区为投入主体,自筹(投工、投劳、折资)比例少。故规划期内,乌海市在资金投入机制上,可以创新方式,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引导、市场投入与村集体自筹为主的投资方式,通过市场化方式,让参与投入的主体共享收益。
一、经济效益分析
1、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规划期内,通过扩大耕地及牧草地面积,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农牧民对土地投入与产出结构,进而增加当地农牧民收入。至2015年,乌海市通过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75公顷,补充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指标,按补充耕地每年每亩生产粮食300公斤计算,每年将增加粮食337.5吨。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带来的经济收益
一是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主要体现为建新区用于城镇(工矿)建设的土地收益,无论是商品房开发,还是工矿企业项目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都将大幅度提高土地生产效益;二是将拆迁农牧民安置到集镇、中心村等设施齐全、条件好的地区,农牧民便于参与到二、三产业的劳动和技术改进上来,有利于农牧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并且农村居民点的集中布局有利于减少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三是闲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将使周边农业生产环境和农田水利设施等耕作条件得到改善,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二、社会效益分析
1、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保障粮食生产能力
通过土地整治,为农业机械化、生物化、集约化生产奠定了基础,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耕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发展高效现代农业提供基础支撑,从根本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规划期末,补充耕地75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农田机械化耕作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200公顷,提升土地质量,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将提高1个等级。
2、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土地整治,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牧民就业机会,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收入,有利于建设新型农村,推动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通过土地整治,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生产结构,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
三、生态效益分析
规划期间通过农田整治特别是农田防护林、农田水利设施、农村生产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田小气候,形成具有较高生态景观功能的农田景观功能区;通过矿区废弃地复垦将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缓解水土流失,降低土地退化风险,提升土地生态安全程度和生态效益;通过林地系统构建,加强生态廊道和生态保护区建设,提升市域绿化质量,构建城镇一体化绿色空间,为发展旅游提供条件。通过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加强乌海市生态文明建设,乌海市生态系统得到全面的完善。
一、加强规划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
加快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立法工作,健全土地整治专项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政策,规范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审批,严格工程和项目审查与验收,巩固规划的法制基础。加大执法力度,健全规划管理行政程序,完善听证制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辖区内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反相关技术规范的土地整治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
由政府将整治规划的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形成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政府领导,国土、农牧、水利、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协调,将土地开发整理与各行业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进行,集中资金和人力、物力,以避免多头管理,造成力量分散。紧紧围绕土地整治这一平台,整合各类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管,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地灾防治、黄河淹没区移民等进行深度整合,有序促进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整治规划申报审批制度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乌海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对整治活动实行严格的审批、监督、检查管理,建立监督审批制度和项目的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土地整治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四、将实施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建立项目责任制,将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列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将土地整治的工程质量、进度、效果、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指标,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配置、用地政策、评优评先相挂钩。由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层层签订土地整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奖罚。
五、加强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建立土地整治权属调整机制
优先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内的确权工作。在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阶段,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编制土地权属管理方案,确定土地权属管理程序、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程序规范、透明,手续合法,权属明晰。
六、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规划动态监管。定期开展规划巡回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用地行为。增强土地整治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维护用地秩序,保证各项建设活动符合规划。
一、加强资金管理
扩大整治资金筹措渠道,大力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及耕地开垦费等收缴力度,专项用于土地整治。坚持资金的专项管理和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的审计监督,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申报制度,按工程进度拨款,定期检查、验收,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经济激励
土地整治是一项宏伟而持久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经济等各部门和专业,必须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制定乌海市土地整治的奖惩措施和招商引资的办法,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广泛吸引境内外的资金,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个人和经济实体加入土地整治的队伍中来,调动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系。为土地整治工作争取更多更广泛的资金。
三、经济制裁
对上年度未完成建设任务或建设质量未达到有关要求的,不再安排下年度建设计划。对挪用建设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加强现代技术在规划实施中的应用
采用3S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土地整治规划信息系统,加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整理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加强信息建设,加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实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三维空间内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和定时分析,做到“一张图”管理,向有关部门提供土地资源的基础信息和规划服务,并能对土地整治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系统反馈。
二、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质量调查等数据库成果,建立统一的平台,实现规划实施、查询统计、分析输出、辅助决策和监控功能等信息化管理,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实现土地整治规划管理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三、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
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实施专家咨询机构,重视专家咨询和评议制度,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强化规划实施中具体工程项目问题的技术支持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时序地推进工程建设。完善机构资质认证和土地整治规划师执业制度,提高规划、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科学性,科学指导项目实施。
四、推进规划科技创新与队伍建设
加强土地整治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促进土地整治规划科学发展;强化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专业教育,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土地整治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加强规划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宣传规划的具体规定,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性,增强用地单位、个人以及农村集体和农牧民支持土地整治规划的意识,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的场所、走访群众、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等方式来接受意见。将收集、整理公众的意见向相关部门汇总,并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在得到意见后要及时处理,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对意见的处理结果要予以公示,对于没有采用的情况要说明原因。
对乌海市概况、规划依据、发展目标、规划规模和期限、以及各项规划图件等规划内容进行公示,并公开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包括用地的位置、数量、利用方式和利用程度,涉及到土地征用的要公布征用土地的位置、数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以及补偿金的发放情况等。完善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乌海市各社会阶层人士的心声;对大规模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
表1 乌海市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I级类 |
Ⅱ级类 |
面积 |
比例 |
I级类 |
Ⅱ级类 |
面积 |
比例 |
耕地 |
水田 |
0.00 |
0.00 |
交通运输用地 |
农村道路 |
1067.13 |
0.64 |
水浇地 |
8681.59 |
5.20 |
机场用地 |
139.80 |
0.08 |
||
旱地 |
0.00 |
0.00 |
港口码头用地 |
0.00 |
0.00 |
||
园地 |
果园 |
1095.42 |
0.66 |
管道运输用地 |
7.96 |
0.00 |
|
茶园 |
0.00 |
0.00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河流水面 |
3122.05 |
1.87 |
|
其他园地 |
0.00 |
0.00 |
湖泊水面 |
0.00 |
0.00 |
||
林地 |
有林地 |
753.90 |
0.45 |
水库水面 |
222.03 |
0.13 |
|
灌木林地 |
5196.55 |
3.11 |
坑塘水面 |
303.67 |
0.18 |
||
其他林地 |
717.49 |
0.43 |
沿海滩涂 |
0.00 |
0.00 |
||
草地 |
天然牧草地 |
6117.15 |
3.67 |
内陆滩涂 |
9543.17 |
5.72 |
|
人工牧草地 |
689.25 |
0.41 |
沟渠 |
603.03 |
0.36 |
||
其他草地 |
88862.21 |
53.25 |
水工建筑用地 |
62.74 |
0.04 |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城市 |
9560.93 |
5.73 |
冰川及永久积雪 |
0.00 |
0.00 |
|
建制镇 |
7028.01 |
4.21 |
其他土地 |
设施农业用地 |
248.65 |
0.15 |
|
村庄 |
1856.31 |
1.11 |
田坎 |
1.09 |
0.00 |
||
采矿用地 |
3827.61 |
2.29 |
盐碱地 |
2012.00 |
1.21 |
||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
237.60 |
0.14 |
沼泽地 |
0.00 |
0.00 |
||
交通运输用地 |
铁路用地 |
386.19 |
0.23 |
沙地 |
2621.90 |
1.57 |
|
公路用地 |
1428.98 |
0.86 |
裸地 |
10469.43 |
6.27 |
||
注:比例为各类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表2 乌海市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指标项 |
2011-2015年 |
2011-2020年 |
指标 属性 |
||
公顷 |
万亩 |
公顷 |
万亩 |
||
农用地整治规模 |
700 |
1.05 |
1400 |
2.10 |
预期性 |
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
200 |
0.30 |
700 |
1.05 |
约束性 |
经整治后耕地质量 |
提高一个等级 |
提高一个等级 |
预期性 |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 |
670 |
1.01 |
1340 |
2.01 |
预期性 |
补充耕地总量 |
75 |
0.11 |
245 |
0.37 |
约束性 |
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 |
25 |
0.04 |
75 |
0.11 |
预期性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 |
5 |
0.01 |
20 |
0.03 |
预期性 |
宜耕后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
45 |
0.07 |
150 |
0.23 |
预期性 |
表3 乌海市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2011-2015年)
单位:公顷
指标 |
海勃湾区 |
乌达区 |
海南区 |
全市合计 |
农用地整治规模 |
216 |
166 |
318 |
700 |
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
70 |
0 |
130 |
200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 |
270 |
100 |
300 |
670 |
补充耕地总量 |
25 |
10 |
40 |
75 |
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 |
15 |
10 |
0 |
25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 |
5 |
0 |
0 |
5 |
宜耕后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
5 |
0 |
40 |
45 |
表4 乌海市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农用地整治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
土地复垦 |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
整治规模 |
可补充耕地面积 |
整治后耕地质量 |
整治 规模 |
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 |
可补充耕地面积 |
整治规模 |
复垦规模 |
可补充耕地面积 |
开发规模 |
可补充耕地面积 |
|
海勃湾区 |
1873.80 |
303.55 |
提高1个等级 |
378.72 |
340.85 |
34.60 |
348.54 |
400.61 |
0.00 |
1387.70 |
1040.78 |
乌达区 |
1679.97 |
107.55 |
提高1个等级 |
232.09 |
208.88 |
15.45 |
683.42 |
26.70 |
0.00 |
93.36 |
70.02 |
海南区 |
2592.12 |
682.90 |
提高1个等级 |
567.74 |
510.97 |
50.46 |
671.50 |
1344.87 |
0.00 |
2338.36 |
1753.77 |
合计 |
6145.88 |
1094.00 |
提高1个等级 |
1178.55 |
1060.70 |
100.51 |
1703.46 |
1772.18 |
0.00 |
3819.42 |
2864.57 |
表5 乌海市土地整治分区一览表
整治分区 |
区域范围 |
土地整治方向 |
西北部黄河沿岸区 |
该区域主要包括海勃湾区最北端的千里山镇沿黄河一带区域,是市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之一。区域土地总面积6269公顷。 |
规划期内重点进行农用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将中低产田集中整治,成片管理,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全面提高海勃湾区黄河沿岸农业抗旱、风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园。 |
西南部黄河沿岸区 |
该区域主要包括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沿黄河一带区域,是市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之一。区域土地总面积14614公顷。 |
规划期内应积极加强耕地整理,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提升耕地等级。 |
中部沟谷区 |
该区域主要分布在乌海市中部宽谷沟地带,该区域是未利用地集中分布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7597公顷。 |
规划期内应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乌海市重要的自然生态功能。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科学规划、适度推进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生态旅游,并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确保该区域土地得到可持续有效利用。 |
东部低山区 |
该区域主要包括海勃湾区的卡布其办事处、海北街办事处,海南区的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公乌素镇、拉僧仲街道办事处等。区域土地总面积20356公顷。 |
规划期内坚持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重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优化区域用地结构,改变低效利用现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区域人地矛盾。 |
中西部城镇工矿区 |
该区域主要包括海勃湾、海南、乌达城区及周边区域,该区域是乌海市城镇功能集中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08059公顷。 |
规划期内坚持“统筹规划,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积极改造城镇范围内的棚户区、旧厂房、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该区域内矿区人口、农村人口向城区集中,工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从而提高该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
表6 乌海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表
单位:公顷
重点区域名称 |
整治类型 |
整治规模 |
可补充耕地面积 |
区域范围 |
土地整治重点内容 |
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
农用地整治 |
3050.23 |
583.02 |
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 |
采取小块并大块,科学整理田间隙地和荒地,结合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网,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
788.40 |
71.3 |
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等 |
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把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
740.22 |
0.00 |
拉僧庙镇、苏海图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等 |
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围绕城中村、旧厂房、旧集镇改造,提高土地现有利用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
土地复垦 |
1218.30 |
0.00 |
卡布其办事处、拉僧庙镇、梁家沟办事处等 |
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对塌陷、挖损、压占等造成土地损毁的区域进行治理,恢复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 |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3587.78 |
1185.43 |
巴音陶亥镇 |
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特性,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合理布设道路、水利和防护林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
表7 乌海市土地整治重点工程表
单位:公顷
重点工程 |
工程规模 |
补充耕地规模 |
涉及区域 |
煤炭基地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
3018.32 |
0.00 |
卡布其办事处,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公乌素镇、梁家沟办事处等 |
基本农田集中区整理重点工程 |
2181.34 |
411.50 |
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 |
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 |
1040.21 |
55.74 |
拉僧庙镇、苏海图办事处、梁家沟办事处等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等 |
表8 乌海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范围 |
整治类型 |
项目 规模 |
补充耕地 面积 |
投资 |
建设期限 |
千里山镇高效农业示范区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
千里山镇团结新村和友谊万亩农场 |
农用地整治 |
158.37 |
12.49 |
273.19 |
2014-2015年 |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高标准示范项目 |
巴音陶亥镇 |
农用地整治 |
1995.2 |
59.79 |
7482 |
2013-2020年 |
乌达区农业示范区土地整治项目 |
乌兰淖尔镇 |
农用地整治 |
515 |
54.01 |
927 |
2013-2015年 |
农用地整治项目合计3个 |
2668.57 |
126.29 |
8682.19 |
|
||
海勃湾区顺达社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
滨河办事处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
12.1 |
0 |
2178 |
2014-2015年 |
海勃湾区河源社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
滨河办事处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
21.67 |
0 |
3900.6 |
2014-2015年 |
乌达区三道坎办事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
三道坎办事处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
2.09 |
0 |
376.2 |
2012-2014年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合计3个 |
35.86 |
0 |
6454.8 |
|
||
海勃湾区卡布其办事处废弃居民点整治项目 |
卡布其办事处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
38.09 |
2.97 |
2018.77 |
2014-2015年 |
乌达区梁家沟办事处废弃居民点整治项目 |
梁家沟办事处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
332.95 |
0 |
17646.35 |
2012-2014年 |
乌达区苏海图办事处废弃居民点整治项目 |
苏海图办事处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
349.47 |
0 |
18521.91 |
2012-2014年 |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合计3个 |
720.51 |
2.97 |
38187.03 |
|
||
海勃湾区卡布其办事处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
卡布其办事处 |
土地复垦 |
7.61 |
0 |
228.3 |
2014-2015年 |
海勃湾区河源社区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
滨河办事处 |
土地复垦 |
11.05 |
0 |
331.5 |
2014-2015年 |
乌达区梁家沟土地复垦项目 |
梁家沟办事处 |
土地复垦 |
22.66 |
0 |
679.8 |
2012-2014年 |
乌达区苏海图土地复垦项目 |
苏海图办事处 |
土地复垦 |
0.03 |
0 |
0.9 |
2012-2014年 |
乌达区五虎山土地复垦项目 |
五虎山办事处 |
土地复垦 |
4.01 |
0 |
120.3 |
2012-2014年 |
海南区老石旦镇区土地复垦项目 |
拉僧庙镇 |
土地复垦 |
90.0 |
0 |
2700 |
2012-2014年 |
海南区海电储灰坝土地复垦项目 |
拉僧庙镇 |
土地复垦 |
150.0 |
0 |
4500 |
2012-2014年 |
土地复垦项目合计7个 |
285.36 |
0 |
8560.8 |
|
||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万亩滩村盐碱地改造项目 |
巴音陶亥镇 |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2000 |
1400-1533 |
20000 |
2014-2016年 |
海勃湾区金沙湾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
千里山镇 |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194.14 |
0 |
1941.4 |
2013-2014年 |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合计2个 |
2194.14 |
1400-1533 |
21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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