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段淑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 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段淑兰口述被继承人胡克忠名下有四个子女:胡美良、胡美玲、胡玉明、胡双喜。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胡克忠、段淑兰;
不动产证号:蒙2020海南区不动产权第0010440号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东风东街北经七路东仁和小区16号楼2单元102室
不动产面积:88.39㎡;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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