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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维、毕玉梅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8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王桂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 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王桂明口述被继承人王汝维、毕玉梅名下有五个子女:王桂兰、王桂琦、王桂明、王桂珍、王桂玲于2023年6月19日去世。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王汝维、毕玉梅;

  不动产证号:111021407703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C区滨河小区11号楼2单元202室

        不动产面积:77.59㎡;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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