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 2026年04月10日起至2026年07月0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市民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27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刘瑞
拟登记权利人:刘红宇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西街新桥北路北1号金海园小区4号住宅楼4单元201室
不动产面积:87.96
用途:住宅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西街新桥北路北1号金海园小区4号住宅楼4单元102室
不动产面积:88.76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10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