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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亮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2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 2026年01月22日起至2026年04月22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高海亮、马贞梅

  拟登记权利人:马贞梅

  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振兴小区(温馨家园)11号楼2单元401室

  面积:86.00平方米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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