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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鹏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3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南鹏广保管不善,蒙(2021)乌达区不动产权第0027622号不动产权证书(乌海市乌达区先锋东街先锋家园18号楼5单元602室)遗失,原发证日期2021-08-2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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