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 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6年01月09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姚学强、许桂芳
拟登记权利人:许桂芳
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振兴小区(温馨家园)16号楼3单元101室
面积:86.16平方米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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