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不动产
刘秀英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刘秀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天,将于 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366606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刘秀英、闫振华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乌达区沟北路四街坊新达佳苑B区32号楼3单元302室

  不动产面积:62.08㎡;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乌达分中心

  2025年6月10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