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不动产
高玉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 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市民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27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张海珍、高玉

  拟登记权利人:张海珍

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东街北三街坊运输公司住宅楼9号楼3单元203室

  面积:50.12平方米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6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