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齐淑芬,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 2025年03月3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齐淑芬口述被继承人齐永祥与配偶马国云共生育二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子为:齐振录、齐振富,女儿为:齐淑英、齐淑芝、齐淑芬。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 2025年03月3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商辰昱口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齐永祥、马国云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C区滨河小区6号楼2单元201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海市字第111021406646号
不动产面积:77.59㎡;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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