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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4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李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天,将于 2025年3月4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366606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张建民、李薇

  不动产证号:111031602629,G111031601832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团结北路三街坊君正小区1号楼1单元302室

  不动产面积:99.12㎡;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乌达分中心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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