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马翠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 2024年12月03日起至2025年03月05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王素清口述被继承人王长刚名下有2个子女:王素清、王素芬。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2024年12月03日起至2024年03月05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刘玉芹、王长刚
不动产证号:Cs019174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C区滨河小区11号楼2单元201室
不动产面积:77.59㎡;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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