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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服务常态化全覆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全市“交房即交证”自2022年推行实施以来,各地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成效显著,为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止“办证难”新问题发生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交房即交证”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常态化全覆盖,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产权项目,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交房即交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便民服务常态化,全面做到住权和产权同步实现,让人民办事更顺利,让人民更幸福。

  二、积极组织,有序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

  各地自然资源、住建、税务部门在供地、交易、缴税、登记等环节积极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和“交房即交证”工作要求,自觉履行依法建设义务,严格履行合同,做好“交房即交证”前期准备和现场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联合联动,实现“交房即可办证”全覆盖

  各地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群众自愿,共同推进“交房即交证”实施。积极总结前期“交房即交证”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交房即交证”便民服务常态化,实现所有已完工和在建项目“交房即交证”服务全覆盖,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四、建立台账,加强“交房即交证”宣传

  各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掌握本区域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指导开发建设单位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及时加强总结和宣传,推广“交房即交证”先进经验,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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