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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气更名过户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中心,乌达分中心、海南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改革模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总要求,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我市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暖气过户服务事项联动办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便民高效原则,对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的同时,根据申请人意愿将水、电、暖、气过户纳入不动产登记受理,实行纸质资料一窗受理,信息互联共享的工作模式,形成“资料共享互认、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的机制,实现群众和企业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优质高效服务。

  二、改革内容

  建立水、电、暖、天然气及不动产登记五部门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受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按照申请人意愿,可以选择水电暖气联动办理或自行办理;选择联动办理的,综合受理窗口将水电暖气过户资料一并受理并推送给水电暖气四部门,四部门收到受理信息后,分别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在各自系统内完成过户。使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1.梳理收件材料。以不动产登记、水电暖气过户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

  2.统一公布办理时限。将流程优化后的办理时限向社会公示。

  3.实行“一窗受理”。联办业务窗口设置在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一次性收取申报材料,一次性核验身份,四部门予以认可,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群众在综合受理窗口签署“乌海市水电暖气更名过户综合申请表”。

  4.案卷归档。纸质申报材料(乌海市水电暖气更名过户综合申请表)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归档,档案资料(电子影像)在四个部门间实时共享互用。

  5.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按照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单位的业务需求,梳理制定信息共享目录,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实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优服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签署保密协议,切实做好数据推送后的保密工作,明确数据泄密责任要求。

  3.强化协同配合。对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部门之间及时做好沟通配合。

  4.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微信、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

  2.水电气暖更名过户流程

  2024年2月20日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

  1.新户身份证原件

  2.房产证原件

  3.用水更名。无磁卡用户需提供该房屋的缴费编号或水表ID号(水表正上方条形码下面),持卡用户需提供该房屋的水表厂家名称(水表上方喷印)。

  4.用电更名。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且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提供用电户号可办理过户。

  5.用暖更名。在用户需缴清取暖费。

  6.燃气更名。用户需填写燃气使用气量,剩余气量,用气户号(表号)。另凯洁燃气用户需填写《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

  附件2

  水电暖气更名过户流程

  1.需要办理水电暖气联动过户的用户携带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到大厅填写《乌海市水电暖气更名过户综合申请表》,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拍照统一上传。

  2.燃气公司的合同可在综合受理窗口签订或在“蒙速办”APP内签订。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定期来窗口收取合同。

  3.水、气两个部门在收到申请,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成。热力、电业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成。

  4.水电暖气四个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在本单位系统内核实用户信息,因用户隐瞒信息、信息错误、未结清费用等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由水电气暖部门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用户,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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