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高占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3年08月24日起至2023年09月13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高占荣与口述与被继承人柴秀莲共生育二个儿子和二个女儿,儿子为:高斌、高勇,女儿为:高巧丽、高咏梅。现予公告,将于 2023年08月24日起至2023年09月13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高占荣、柴秀莲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振兴小区(温馨家园)4号楼4单元202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乌房权证C字第Cs017513号
不动产面积:67.22㎡;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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