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李秀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3年03月01日起至2023年03月21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李秀芹口述与被继承人周俊奎共生育二个女儿二个儿子,女儿为:周慧珍、周润梅,儿子为:周贵平、周贵军。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3年03月01日起至2023年03月21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周俊奎、李秀芹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东风东街南经六路东幸福小区7号楼1单元101室
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海南区不动产权第0022588号
产权面积:68.91㎡;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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