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 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市民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27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高素荣 倪树怀
拟登记权利人:倪树怀
坐落1:乌海市海湾区海达棋盘井大街南一街坊阳光景园小区23号楼1单元605室面积:127.45平方米.
用途:住宅。
坐落2: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北八街坊温馨家园12号楼2单元401室面积:76.25平方米.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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