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2021年11月30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市民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27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宗伯洪、王培恩
拟登记权利人:王培恩
1、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丁街北三街坊鸿园小区1号楼412
面积:94.28 用途:住宅。
2、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西街北三街坊雅亭小区21号楼1单元101室
面积:112.64 用途:住宅。
3、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西街北二街坊三金花园A区10号楼1单元402室
面积:112.14 用途:住宅。
4、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西街北二街坊三金花园A区车库31号
面积:20.69 用途:其他。
5、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西街北三街坊雅亭小区20号楼1单元501室
面积:112.64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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