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予以公告,公告期将于2024年05月11日起至2024年08月02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海市市民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27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史继法、白建如
拟登记权利人:史友林
坐落: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东街北三街坊煤监小区2号住宅楼2单元202室
面积:124.57 平方米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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