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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作者: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工作内容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提升服务水平等工作齐抓共管,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措施,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并列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在工作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注重政策法规解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专栏,全面升级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项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2022年至今外网发布信息2146条,累计点击近1.72万次;内网发布信息612条。所有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都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府采购、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专栏。方便查询监督。自然资源系统的的各项政策法规都及时的发布在门户网站上,方便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自然资源政策。通过解读回应、民意征集、局长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征集民众意见,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的的解读和舆情的回应,发布政策解读6条。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我局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乌海市委、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未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对网站系统进行升级和版面调整,实现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内容的全面性、管理的互动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除着力抓好网上公开外,还不断改进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及时向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果;通过印制办事指南、设立滚动电子屏等形式,面向不同受众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开展行风热线上线工作,聘请行风评议员、服务对象等各界人士参与评议,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线电话等媒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重大事项,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此外,自然资源信访、“12336”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网络投诉举报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监督平台不断完善,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保障,切实推动了立法决策方式、行政运行模式、审批办事方式、资源配置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五个“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勤政为民。 

  (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收费项目。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工作,使原来的办事人员两头跑变为直接由审批办窗口受理,就能承诺办件时限,并从窗口通知办件人领取,真正实现了由受理到办结的一站式服务。为了进一步体现高效快捷的政务审批工作,将固化到电子政务系统中的长期不发生业务的入驻事项进行清理、删除,以本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本部门四大项公共服务事项。依法按照“取消多余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的原则,取消了土地登记费收费项目。2022年度,共受理矿业权业务登记49个,其中,采矿权延续19个,变更14个,注销4个抵押9个,解除抵押2个,探矿权延续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不够扎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让公开更加快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作为重点,及时有效的发布政府文件、政策原文及解读。 

  我局将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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