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海南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原办公楼拆除、新建彩钢结构物资库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经乌海市海南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该项目位于海南区巴彦乌素街北、广场路东(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原办公楼),用地面积2905.31平方米,建筑面积57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8.9平方米,容积率0.17,建筑密度17.86%,绿地率36.14%。
反馈意见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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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亚然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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