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海勃湾区建设北路西侧、北纬十六街北侧、车站路东侧,用地面积约7.84公顷。




图1-1 项目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的地理位置
地块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商务金融用地、环卫用地、宗教用地、公园绿地。
海勃湾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
2、 《乌海市海勃湾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报告》根据150302海勃湾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成果数据,地块位于老城区,单元类型为其他,单元编号为150302001205009。主导功能为综合服务,本规划修改其中部分地块。 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对本规划修改范围在重要控制线、市政公共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设施以及道路交通设施方面要求如下:城市黄线的控制,用于布局环卫设施,面积约3436平方米,城市绿线的控制,沿建设北路规划宽度为5米的公园绿地。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图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43 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 号);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9 年修正);
7、《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8、《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3〕5 号);
9、《乌海市海勃湾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10、《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
11、《乌海市海勃湾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报告》;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修改报告将地块(车站路东、规划20米路南、建设北路西、北纬十六街北)内宗教用地(1503)向东侧、北侧各拓宽6.5米,宗教用地面积由500平方米修改为833.49平方米,以满足消防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延续上位规划中城市黄线(环卫用地)、城市绿线(公园绿地)的控制范围,不作修改。
01地块:商务金融用地(0902),用地面积6.7876公顷。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02地块:环卫用地(1309),用地面积0.3436公顷。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
03地块:宗教用地(1503),用地面积0.0833公顷。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
04地块: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0.4787公顷。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
05地块: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0.135公顷。规划控制指标为:绿地率≥90%。


联系方式:0473-6995512
联系人:王研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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