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乌海市海南区2025年第11次城市建设专题会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该项目位于海南区公乌素镇三号井,用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882.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546.42平方米,容积率1.06,建筑密度55.91%,绿地率6%。
反馈意见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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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升东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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