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有关批复和《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以下简称“市国空”),打造未来全市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和高端工业产业基地。
二、规划编制范围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31.85平方公里,包括园区31.47平方公里和园区北侧的供水项目0.38平方公里。园区北至北环路,西至规划巴音大道,东至规划园区铁路专用线,南至规划北七路。
三、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园区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规划建立园区企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着力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循环发展,提高园区安全生产执行标准与监管水平。
2、坚持承上启下,协调发展原则:本规划将遵循上位规划内容,并以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依据,做好用地、道路、基础设施等的规划细化,同时指导下层详细设计以及相关市政工程设计的编制、实施。
3、坚持弹性可控、灵活操作原则:规划引入弹性控制体系,对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进行刚性控制,对重大项目地块划分、支路等内容进行弹性控制。
四、规划目标
1、助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集约、高效利用园区土地,优化用地布局,推动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集聚,推动园区综合经济实力提高。
2、促进配套设施渐进式完善:进一步提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营造适合企业发展的物质环境,助推重点项目快速落地。
五、总体定位
落实乌海市、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各专项规划,结合园区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等因素,落实园区国土空间功能定位为新兴产业示范区。
六、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范围内可容纳居住总人口为4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1.85平方公里。
七、规划结构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总体结构为“三轴、两片区”:
“三轴”:两条产业发展轴和一条绿化景观轴。
“两片区”:综合服务区和产业集聚区。
八、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3184.5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9.7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5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27%;商业服务业用地23.1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73%;工矿用地2226.6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92%;仓储用地18.4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58%;交通运输用地446.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3%;公用设施用140.0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4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0.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79%;留白用地1.0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03%。
九、道路系统规划
1、区域交通衔接:
铁路:东乌铁路是园区重要的对外铁路,位于园区东北方位,设有田盖素站。规划园区从东乌铁路田盖素站引铁路专用线至产业集聚区东侧,设工业园区站1处,全长13.35公里。
公路:荣乌高速(G18)位于园区东北侧,244国道(G244)位于园区西侧,连接线北环路东接高速,西接国道;规划建设乌玛高速(G1816)位于园区北侧,通过西环路连接园区;规划推进217省道(S217)(西环路)改造,往北连接109国道(G109),向南延伸至宁夏精细化工基地;规划建设37省道(S37)位于园区东侧。通过加快构建园区对外交通主骨架,强化园区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推动园区快速发展建设。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部道路分为公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等级。规划公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40米和50米,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24米和30米,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为16米、20米、24米和30米,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及相关标准规范,在综合服务区内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5公顷,商业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24.17公顷。
行政机关团体用地为智慧警务中心,位于兴业路与规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0.7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02%。规划建议结合西侧园区管委会、西南侧广场和周边绿地,建设一站式的行政服务中心,体现园区多元、高效的特征,为园区提供公安保障服务,户籍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等。
文化用地为园区的工人文化宫,位于创业大道与规一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0.7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02%。规划工人文化宫是职工日常文娱活动的主要场所,能够推进地区精神文化建设、满足工人群众日益提升的精神文化需求。
教育用地包括小学和幼儿园和实训基地,位于东红路与规一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3.8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12%。规划考虑联合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解决园区职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在园区北侧原工业净水厂位置规划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占地0.97公顷,布置化工单元实训中心、化工仪表实训中心、安全教育体验馆、特种作业培训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中心等功能用房,提升园区职工安全生产技能。
体育用地包括游泳馆和运动场地,分别位于工人文化宫西侧、兴业路与规四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8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06%。规划配套建设丰富的体育设施来有效促进职工日常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医疗卫生用地为园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规一路与规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0.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02%。医疗功能为应急抢救、职业病防治(含体检)、慢性病康复治疗、预防保健、观察(转运)。解决园区工作、居住、生活居民的就近看病问题,有效推动园区的各类疾病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对园区及周边居住的百姓发生疾病时能有效地诊断治疗,确保患者及时治疗、早日康复。
商业用地集中布置于综合服务区中心偏东侧位置,结合商务办公等功能形成商业服务核心,重点打造具有吸引力的商业场所,为儿童、青少年、年轻夫妇、家庭、老年夫妇等全类型人群提供锻炼康体、餐饮、购物、亲子、约会、聚会、文创、景观等服务功能。同时,在综合服务区西部围绕居住组团规划社区邻里中心。
十一、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公园绿地与休闲广场主要集中在综合服务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80.2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8.79%。其中,公园绿地8.67公顷,防护绿地270.58公顷,广场用地0.98公顷。
规划利用各类防护绿带,将自然景观引入到园区内部。形成“点、线、面结合,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绿地系统结构。
附表
1、主要控制指标表:
用地类型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系数/密度 | 绿地率 | 对应《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年) | ||
下限 | 上限 | (米) | (%) | (%) | |||
工业 用地 | 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光伏、农药 | 0.7 | - | 55 | ≥30 | ≤20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炼焦 | 0.7 | - | 55 | ≥30 | ≤20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新型建材 | 0.8 | - | 55 | ≥40 | ≤2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医药制造 | 0.8 | - | 55 | ≥40 | ≤20 | 医药制造业 | |
模具和金属加工 | 0.7 | - | 55 | ≥30 | ≤20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
机械装备制造和零部件 | 0.8 | - | 55 | ≥40 | ≤20 | 通用、专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
塑料制品 | 0.9 | - | 55 | ≥40 | ≤20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物流仓储用地 | 多层 | 0.3 | 1.8 | 20 | ≥30 | ≤20 | |
居住 用地 | 高层Ⅰ类住宅建筑 | - | 2.0 | 54 | ≤30 | ≥30 | |
多层Ⅰ类住宅建筑 | - | 1.5 | 27 | ≤30 | ≥3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 | 1.2 | 20 | ≤40 | ≥35 | 智慧警务中心 |
文化用地 | - | 1.5 | 20 | ≤30 | ≥35 | 工人文化宫 | |
教育用地 | - | 1.0 | 20 | ≤30 | ≥35 | 小学、幼儿园 | |
体育用地 | - | 1.5 | 20 | ≤30 | ≥35 | 游泳馆等 | |
医疗卫生用地 | - | 1.2 | 20 | ≤40 | ≥3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 | 2.5 | 40/55 | ≤40 | ≥20 | 商业中心 |
商务金融用地 | - | 2.0 | 40 | ≤35 | ≥20 | 科创中心、办公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2.0 | 20 | ≤40 | ≥20 |
注:1、规划范围内的地块如果需要调整控制指标,应在以上控制指标体系表的指导下调整。2、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优化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工业项目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3、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4、在工业项目用地中,为配合生产过程需要,允许设置的其它附属设施有办公室、陈列室、休闲设施、自备诊所、仓库、警卫设施、厕所等。
2、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表
用地用海分类代码 | 用地用海分类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比(%)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三级类 | |||
7 | 居住用地 | 39.78 | 1.25 | ||
701 | 城镇住宅用地 | 39.78 | 1.25 | ||
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9.78 | 1.25 | ||
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8.50 | 0.27 | ||
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71 | 0.02 | ||
803 | 文化用地 | 0.77 | 0.02 | ||
804 | 教育用地 | 4.63 | 0.15 | ||
80403 | 中小学用地 | 3.56 | 0.11 | ||
80404 | 幼儿园用地 | 0.27 | 0.01 | ||
80405 | 其他教育用地 | 0.79 | 0.02 | ||
805 | 体育用地 | 1.85 | 0.06 | ||
80501 | 体育场馆用地 | 1.85 | 0.06 | ||
806 | 医疗卫生用地 | 0.54 | 0.02 | ||
80602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0.54 | 0.02 | ||
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23.17 | 0.73 | ||
901 | 商业用地 | 14.57 | 0.46 | ||
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9.48 | 0.30 | ||
902 | 商务金融用地 | 1.10 | 0.03 | ||
90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7.51 | 0.24 | ||
10 | 工矿用地 | 2226.67 | 69.92 | ||
1001 | 工业用地 | 2226.67 | 69.92 | ||
100103 | 三类工业用地 | 2160.15 | 67.83 | ||
11 | 仓储用地 | 18.42 | 0.58 | ||
1101 | 物流仓储用地 | 18.42 | 0.58 | ||
110102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18.42 | 0.58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446.69 | 14.03 | ||
1201 | 铁路用地 | 143.46 | 4.51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263.33 | 8.27 | ||
1208 | 交通场站用地 | 37.75 | 1.19 | ||
120802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0.63 | 0.02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37.12 | 1.17 | ||
1209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2.15 | 0.07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140.02 | 4.40 | ||
1301 | 供水用地 | 59.36 | 1.86 | ||
1302 | 排水用地 | 13.61 | 0.43 | ||
1303 | 供电用地 | 52.94 | 1.66 | ||
1304 | 供燃气用地 | 1.24 | 0.04 | ||
1305 | 供热用地 | 10.01 | 0.31 | ||
1309 | 环卫用地 | 1.53 | 0.05 | ||
1310 | 消防用地 | 1.33 | 0.04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280.23 | 8.79 | ||
1401 | 公园绿地 | 8.67 | 0.27 | ||
1402 | 防护绿地 | 270.58 | 8.49 | ||
1403 | 广场用地 | 0.98 | 0.03 | ||
16 | 留白用地 | 1.07 | 0.03 | ||
合计 | 3184.54 | 100.00 |
附图
图1 城镇开发边界图
图2 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3 土地使用规划图-分图1
图4 土地使用规划图-分图2
图5 道路系统规划图
图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图7 绿地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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