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原109国道以南、公乌素镇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于9月27日经专家论证会通过,现对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地块位于原109国道以南、公乌素镇以东,用地面积总计23.38公顷,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
联系人:肖健,联系电话:6976005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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