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7708839/2022-1508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18:36: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一、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内减委[2020]3号)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司关于印发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和相关技术规程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内林草办发[2020]395号),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二.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具体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
一是全面获取森林和草原火灾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等致灾信息,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生态环境、林区牧区产业、林区牧区居民人口及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分析评估区域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应急等综合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森林和草原火灾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通过实施普查,建立健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可燃物动态监测、多尺度风险评估、隐患分析、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形成一整套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三.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主要调查我市内容是什么?
答:
完成全市5.6万公顷野外火源调查、3个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自治区最新调整)、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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