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完成好乌海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工作任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乌海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专项办〔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配合自治区和市一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做好各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