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由乌兰察布市公证处出具的与传统纸质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公证书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依托区块链电子公证书平台完成电子公证书应用,对优化营商环境、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因疫情影响,申请人李先生在乌兰察布市做完委托公证后,纸质版公证书无法邮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得知申请人可出示电子公证书,为给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工作,办理人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手机上出示电子公证书二维码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登记中心通过电子公证书查询链接进行链上核验,核验成功后为申请人快速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下一步,登记中心将进一步扩大与有关部门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工作,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更加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