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
1、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2、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
3、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5、实测地形图及电子文件(1:500或1:1000);
6、高层建筑需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日照标准的日照分析报告及承诺书;
7、市执法局审批前公示无异议书面意见;
8、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平、立、剖面图)、规划总平面图(1:500或1:1000);
9、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10、配套费缴纳凭证。
办理材料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和加强征收管理的通知》)(内政发[1999]12号)收费
办理地点:各行政区自然资源分局
海勃湾分局地址:海勃湾区海北大街41号 联系电话:0473-6992044
乌达分局地址:乌达区巴音赛东街37郝 联系电话:0473-6983004
海南分局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东街19号 联系电话:0473-6976008
联系方式:0473-699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