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办理要件:
1、非油气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4、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查明储量登记书。
5、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
6、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
7、三叠图:应提交探矿权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8、勘查许可证。
办理材料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乌海市市民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办
联系方式:0473-3998387